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淺談商業公司額外附加的「例外許可條款」

此篇文章原載於自由軟體鑄造場網站上的「法律專欄」。感謝林誠夏對於本文所給予的撰寫建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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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業公司將自由開源軟體做為營利產品或是服務內容已經不是新聞,而隨著商業化程度的加深,這些商業化應用的自由開源軟體也開始在授權條款方面出現變化,其中最常見的變化是在既有的開源模式之外,加上不同的授權選擇,雙重授權模式(註一)就是一個典型而著名的例子,這種模式讓使用者可以在自由開源授權與商業授權之間做選擇,以符合其不同的需求,同時也維持了商用自由開源軟體的多重目的。不過除了雙重授權模式之外,還有一種因應嚴格授權拘束性(License Inheritance,註二)而附加的「例外許可條款」(以下簡稱「例外條款」),讓使用者在應用 GPL 類元件產生衍生程式之後,有著為衍生程式選擇非 GPL 類授權方式的可能性,同時也維持商用自由開源軟體的多重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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善用管理流程以妥善利用自由開源軟體加入產品開發 (FOSS Governance Process)

此篇文章原載於自由軟體鑄造場網站上的「法律專欄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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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過這二、三十年的發展,自由開源軟體 (Free and Open Source Software, FOSS) 在品質與數量上面均有大幅度的成長,近年來更是大舉被產業界取來進行商業利用,也因此被應用的層面愈來愈廣,但對於傳統上僅熟悉私有軟體 (proprietary software) 授權模式的商業公司而言,初接觸自由開源軟體不免會引發各式各樣的問題與困擾,例如:「是否可以在終端產品中嵌入自由開源軟體進行商業販售?」、「是否作為內部開發工具就沒有延申要提供程式原始碼 (Source Code) 的問題?」、「如何讓工程師快速了解授權內容,從第一線開始避免侵權利用?」。在國內,有些公司已設有專職人員來研究與處理上述的相關問題,不過就筆者所知,這樣的公司目前仍是少數,大部份的狀況是,面臨到自由開源軟體授權問題與困擾的產品工程師,必須肩負起閱讀授權條款、釐清授權義務規定、回覆客戶相關問題,以及研究如何實踐授權義務、讓客戶安心等等的責任,這使得工程師在原本的產品開發與既定的管理工作之外,又增加了研讀艱澀授權條文的工作,而可能導致心力分散、處於不堪負荷的狀態。這樣的現象挑戰著商業公司的管理階層:如何在內部深化應用自由開源軟體的同時,又能夠同步降低可能產生的風險與困擾?因應這樣的轉變與問題,國外許多公司均制定有自由開源軟體產品應用的管理流程,讓員工在利用自由開源軟體元件加速產品開發的同時,有一套制式的流程可以遵循,不過這樣的觀念在國內仍屬少見,因此本文將介紹一個簡化版的自由開源軟體核准流程,作為商業管理流程的範例,藉此向讀者說明善用管理流程所可能發揮的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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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開源軟體侵權警告與因應流程

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幫助到想要了解如何面對侵權警告的人,進而在未來可以正確合法地利用自由軟體。此外,文章架構雖然是與Lucien一起討論出來的,不過Lucien才是主筆,我只有負責部份的潤飾工作而已,因此第一作者是Lucie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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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開源軟體雖然可以被自由地修改與散布,但其仍然是受到著作權保護的客體,所以若是使用者的利用方式不符合其授權條款所預設的遊戲規則,嚴重時仍然會引發後續的司法訴訟與糾紛。然而、其實許多爭端在開始時仍然具有溝通協商的空間與可能性,本文主要便是就自由開源軟體被不當利用時,所可能收受到的警告信內容來進行披露,並對後續的處理方式,做一個概念的引導及處理流程的建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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談影音編碼的開放專利與商業應用:從WebM與H.264格式的比較觀點出發

這篇文章原本是在 2011 年 4 月 20 日發表於 OpenFoundry 的法律專欄中。如落落長的題目所要表達的,文章是從 WebM 的角度出發,透過與競爭格式 H.264 的授權政策比較,來看影音格式的商業利用。這是一篇與 Lucien 一起合作完成的文章。Lucien 之前則寫過一篇內容大同小異,不過卻是由 H.264 角度出發的文章,他的文章可以按這裡進入閱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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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icrosoft Public License (Ms-PL) 中文解譯

最近在寫微軟的 Ms-PL 與 Ms-RL 這兩份條款的介紹,原本以為短短的內容一下子就可以消化完畢、寫出文章,結果細讀之下卻發現這兩份的英文對我來說並不容易理解,不知道是微軟的英文用詞太深奧,我的英文程度無法好好理解?還是微軟的制定過程太過草率?

Microsoft Reciprocal License (Ms-RL) 中文解稿:http://florenceko.me/?p=894

Ms-PL OSI URL: http://www.opensource.org/licenses/ms-pl

Ms-PL 條款原文中文解譯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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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breOffice beta, congratulation!

Creative Commons
Licensing:This article is licensed under CC-BY-NC-SA 3.0 unported license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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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press announcement of the Document Foundation:
http://www.documentfoundation.org/contact/tdf_release.html

To download the .deb package for the installation in Ubuntu here (It’s still beta version right now.):
http://download.documentfoundation.org/libreoffice/testing/LO_3.3.0-beta1_Linux_x86_install-deb_en-US.tar.gz.mirrorlis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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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GPL case in France: AFPA vs.Edu4 (續)

創用 CC 授權條款
授權說明:本文章採用CC-BY-NC-SA 3.0 unported條款授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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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 Martin von Willebrand 所撰寫的這篇 "Recent Court Decision in Paris (referred as Paris GPL case)" 網誌,對於這個法國案例有了進一步的了解:這是一個違反軟體建置契約的訴訟,並非基於違反 GPL 所提起的訴訟,其中或許有提到 GPL,但是在提到 VNC 時一併論述。此外,Edu4 雖然將 VNC 的著作權聲明拿掉,但這也並非是原告提起訴訟的重點。

之前看的英文報導與 FSF France 都將重點擺在 GPL 使用者贏得勝訴這一個面向上,卻並沒有說明,這個案子其實是基為違反另外一個軟體建置契約而提起的訴訟,讓讀者很容易就會產生誤解。這跟 2003 年 SCO 控告 IBM 一案的狀況類似:不少不明就理的人,還以為 SCO 是告 IBM 違反 GPL,殊不知,SCO 控告的重點是在於 IBM 違反了 UNIX 授權契約。

相關文章:《A GPL case in France: AFPA vs.Edu4

Balloon License

創用 CC 授權條款
授權說明:本文章採用CC-BY-NC-SA 3.0 unported條款授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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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alloon License 是一個開放硬體開發版計畫 The Balloon Project 的授權條款。雖然我覺得文字描述不是很精確,但是可以知道,這個條款最大的特色應該就是不讓你修改設計文件!所以使用者可以拿到設計文件的 .pdf 檔,但是拿不到原始編輯圖檔。若是有人想要對於設計內容有修改意見的話,必須移駕到他們的郵遞論壇上面討論才行。

除此之外,它很像是 BSD 類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,內容很簡短、沒有專利權相關規定,主要的內容就是讓你明白:你可以任意製造、販賣根據設計文件所製造出來的產品。

Thus my introduction is also very short, like the content of the Balloon License!  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