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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 Martin von Willebrand 所撰寫的這篇 "Recent Court Decision in Paris (referred as Paris GPL case)" 網誌,對於這個法國案例有了進一步的了解:這是一個違反軟體建置契約的訴訟,並非基於違反 GPL 所提起的訴訟,其中或許有提到 GPL,但是在提到 VNC 時一併論述。此外,Edu4 雖然將 VNC 的著作權聲明拿掉,但這也並非是原告提起訴訟的重點。
之前看的英文報導與 FSF France 都將重點擺在 GPL 使用者贏得勝訴這一個面向上,卻並沒有說明,這個案子其實是基為違反另外一個軟體建置契約而提起的訴訟,讓讀者很容易就會產生誤解。這跟 2003 年 SCO 控告 IBM 一案的狀況類似:不少不明就理的人,還以為 SCO 是告 IBM 違反 GPL,殊不知,SCO 控告的重點是在於 IBM 違反了 UNIX 授權契約。